近日,高明区卫生计生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高明区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标准化建设5间母婴室,并在今后逐步增加区内母婴设施。

昨日,怀孕女职工在爱心妈妈小屋内休息。位于沧江路高明供水荷城客服中心的爱心妈妈小屋,不仅为女职工提供服务,也对社会开放。/组图均为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吕润致摄

昨日上午,在中港城三楼一母婴用品店内,几位小宝宝正在游泳。一位小宝宝游泳完毕,由工作人员擦洗了小脸蛋和头发,然后就放在长台上擦身穿衣,年轻的妈妈则在一边帮忙。随后,这位妈妈抱起宝宝,走向位于店内靠仓库一侧的母婴室里。

这是一间简易的母婴室,由一个滑动的帘子遮挡分隔,里面配有桌椅。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每天前来游泳的宝宝很多,游泳完毕通常需要喂奶,不少妈妈曾提议建设母婴室。今年上半年,该店就特意挪出小空间,方便妈妈们哺乳。

而在文明路另一家购物中心的四楼也设有母婴室。只是,该母婴室现场较为简陋陈旧。

区卫计局基妇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区内旅游景点、客运站、医院等公共场所均设有母婴设施,但不太规范。今年首批计划兴建扩建的标准化母婴室一共有5间,将分别设置在高明区人民医院、明城华立医院、高明区客运站、盈香生态园和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

位于沧江路高明供水荷城客服中心内的“爱心妈妈小屋”标识。

“上述地点现已有母婴设施,但今年将会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她说,具体标准有: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有带婴儿安全扣的换布台,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以及保护私密性的门锁或帘子等。

根据通知要求,公共场所中,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地方,应配套标准化的母婴室。该负责人表示,明年将力推在区内的大型购物中心建设母婴室,并统一完善相关标识,让市民更容易找到母婴室所在处。预计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不低于80%;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在母婴室铺开建设的同时,高明区自2015年至今,已建成有岭南职业培训学校、鹏星社工、明城地税等20间爱心妈妈小屋。而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女职工在哺乳等方面的难题。

在沧江路高明供水有限公司荷城客服中心内,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可以在大堂内看到爱心妈妈小屋的指示标识。该小屋不仅空间大,而且整洁漂亮,配备有桌椅、绿色植物、防溢乳垫、一次性奶瓶、微波炉、冰箱、杂志等,母婴用品较为齐全。除了对内部女职工开放,还面向社会开放。

区总工会方面介绍,目前,高明已建成的爱心妈妈小屋中,有部分对公众开放,如区、镇(街)两级的职工服务中心,妇幼院区和银行等。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处以及区影剧院两个爱心妈妈小屋目前已建成,待月底验收通过后也将投入使用。